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管,做好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工作,提高养殖规范用药水平。2022年11月10日,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局发布了新版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,新版本与旧版本相比修改如下:
一、在《明白纸2022年1号》“水产养殖食用动物中停止使用的兽药”中删除“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”。
二、在《明白纸2022年1号》中新增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地西泮等畜禽用兽药在我国均未经审查批准用于水产动物,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”。
三、在《明白纸2022年2号》抗菌药中新增“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”,激素类中新增“鲑鱼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”,中草药中剔除“五味常青颗粒”。
四、将《明白纸2022年2号》“水产养殖规范用药‘六个不用’”中“一不用禁用药品”和“二不用停用兽药”合并为“一不用禁停用药物”,将“六不用农药”修改为“五不用化学农药”,增加“六不用未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”。
五、在《明白纸2022年2号》增加《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详细说明》的获取二维码。